┆网站首页实用文档个人简历论文中心演讲稿自考成考社会学法律常识职场技巧公务员考试法律文书
 
您当前的位置:知本家 论文-范文-实用文档-个人简历 -> 婚姻继承 -> 法律常识内容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子栏目导航
· 基本常识
· 权益常识
· 法律程序
· 保险保障
· 劳动房产
· 婚姻继承
· 公证诉讼
 最新推荐
· 怎样委托他人替自己打官
· 什么叫当事人
· 关于约定仲裁庭组成方式
· 论个人秘密的刑法保护
· 公证业务范围
· 公证立法难在平衡行政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 司法部关于学习贯彻《中
· 2005年中国公证业发展政
· 关于涉及台湾称谓问题(
· 土地使用权出让公证需提
· 提存公证
 热门文章
 相关文章
· 继母可以要求与其形
· 代位继承中的继子女
 
继子女能否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作者:本站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06-4-6 16:49:39  发布人:admin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可以相互继承遗产,主要看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了抚养关系,形成抚养关系的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未形成抚养关系的,则不能相互继承遗产。
      所谓的抚养关系是指,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抚养教育,继父母受到继子女的赡养扶助。对此我们可做如下分析:
        1、继子女与继父或继母长期共同生活,实际上形成了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可以继承继父母的财产。
        2、其生父或生母再婚时,子女已经长大成人,分居另过,或其生父、生母再婚后,继子女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教育成人,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也未尽过赡养抚助义务的,则不能视为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继子女也就不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3、虽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但继子女的生活费用由其生父或生母供给全部或部分,或者继父母对继子女尽了抚养、教育义务,而继子女对继父母未尽赡养义务的,也应视为抚养关系形成,继子女与继父母间互有继承权。
    另外,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的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上一篇法律常识:遗产包括有哪些范围?
下一篇法律常识:事实婚姻能自行解除吗?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